附录B 燃气设施用地指标 B.0.1 门站用地面积指标、高压调压站用地面积指标、次高压调压站用地面积指标、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用地面积指标、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用地面积指标应分别按表B.0.1-1~表B.0.1-5的规定执行。 表B.0.1-1 门站用地面积指标 注:1 表中用地面积为门站用地面积,不含上游分输站或末站用地面积; 2 上游分输站和末站用地面积参照门站用地面积指标; 3 设计接收能力按标准状态(20℃、101.325kPa)下的天然气当量体积计; 4 当门站设计接收能力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用地面积指标。 表B.0.1-2 高压调压站用地面积指标 注:1 供气规模按标准状态(20℃、101.325kPa)下的天然气当量体积计; 2 当高压调压站的供气规模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用地面积指标。 表B.0.1-3 次高压调压站用地面积指标 供气规模(104m3/h) ≤2 2~5 5~8 8~10 用地面积(m2) 700 700~1000 1000~1500 1500~2000 注:1 供气规模按标准状态(20℃、101.325kPa)下的天然气当量体积计; 2 当次高压调压站供气规模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用地面积指标。 表B.0.1-4 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用地面积指标 储罐水容积(m3) ≤200 400 800 1000 1500 2000 用地面积(m2) 12000 14000~16000 16000~20000 20000~25000 25000~30000 30000~35000 注:当储罐水容积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用地面积指标。 表B.0.1-5 压缩天然气储配站用地面积指标 储罐储气容积(m3) ≤4500 4500~10000 10000~50000 用地面积(m2) 2000 2000~3000 3000~8000 注:1 储罐储气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计算; 2 当储罐储气容积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用地面积指标。 B.0.2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指标、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用地面积指标应分别符合表B.0.2-1和表B.0.2-2的规定。 表B.0.2-1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指标 名称 气瓶总容积(m3) 用地面积(m2) Ⅰ级站 6<V≤20 400~650 Ⅱ级站 1<V≤6 300~400 Ⅲ级站 V≤1 <300 注:气瓶容积按气瓶几何容积计算。 表B.0.2-2 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用地面积指标 灌装规模(104t/a) ≤0.5 0.5~1 1~2 2~3 用地面积(m2) 13000~16000 16000~20000 20000~28000 28000~32000 B.0.3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用地面积指标、压缩天然气常规加气站用地面积指标、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用地面积指标应分别符合表B.0.3-1~表B.0.3-3的规定。 表B.0.3-1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用地面积指标 供气规模(104m3/h) ≤5 5~10 10~30 用地面积(m2) 4000 4000~6000 6000~10000 注:供气规模按标准状态(20℃、101.325kPa)下的天然气当量体积计。 表B.0.3-2 压缩天然气常规加气站用地面积指标 供气规模(104m3/h) ≤1 1~3 3~5 用地面积(m2) 2500 2500~3000 3000~4000 注:供气规模按标准状态(20℃、101.325kPa)下的天然气当量体积计。 表B.0.3-3 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用地面积指标 储罐储气总容积(m3) 60 120 180 用地面积(m2) 3000~4000 4000~6000 6000~8000 注:1 储罐储气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计算; 2 当储罐总储气容积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液化天然气加气站用地面积指标。 B.0.4 人工煤气储配站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B.0.4的规定。 表B.0.4 人工煤气储配站用地面积指标 储气罐气总容积(104m3) ≤1 2 5 10 15 20 30 用地面积(m2) 8000 10000~12000 15000~18000 20000~26000 28000~35000 30000~40000 45000~50000 注:1 储罐储气容积按储罐几何容积计算; 2 当储罐总储气容积与表中数不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人工煤气储配站用地面积指标。 B.0.5 燃气系统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B.0.5的规定。 表B.0.5 燃气系统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指标 注:1 对应供气规模下的人员编制以国内城市现状情况为样本分析整理得出; 2 人均建筑面积按20(25)m2考虑,容积率按1.1计算。